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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起冲突遭羁押57天,派出所失火执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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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赔了5万元,还被关了57天,这个案子还直接影响下一代,影响我儿子当兵。”10月6日,四川宜宾龚先生忘不掉10年前旧案,他和妻子从河北邢台沙河转走石家庄,一种外乡人揪心的感觉痛彻心扉。

从邢台沙河当年办案民警处证实,派出所档案室确实曾发生火灾,但龚先生的案子已经查清。

“我是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人,在河北邢台沙河市十里亭镇租门店做烧烤生意,我们两口子生意做得比较好。”龚先生称,年3月31日,当地也经营烧烤的武某眼红欺外,双方发生第一次冲突。

“他是当地村民,应该是54岁,他的摊点和我的店相隔五六十米远,他是眼红我生意好,当天晚上10点,他跑到我们店里动手,把我耳朵打撕裂,缝了6针,我住院两天花了多元。”

龚先生回忆,报警后沙河市公安局十里亭派出所出警,“民警说公章找不到了就没有给我做伤情鉴定,派出所就调解,说外地人来做点生意不容易,就没有公平处理。”

因为只是挫裂伤,龚先生选择息事宁人,没想到不到3个月,武某再次上门挑事。

“年6月12号晚上10点多钟,他又来我店里找事。我的烧烤摊就在我的房东院子门口,他把他的红色帝豪私家车停在我的烧烤摊位前,影响我做生意。他说是他的地盘,想怎么停就怎么停。他就用拳头打得我满头血肿,我用左手去挡,他一口咬到我的指头,把我左手小拇指指甲咬断。”

“因为第一次吃过亏,我花元在店里安装了摄像头。”龚先生同样选择报警,还是十里亭派出所出警。

“我媳妇和服务员在场,监控可以记录一切,当时还有客人在吃饭,民警出警也带着执法记录仪,我是对着执法记录仪陈述了案发经过,武某当时返回他的烧烤摊继续炒菜,民警带我过去一起也对着他录了,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过程,后面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做笔录,民警把我店里的监控视频也拷走了。”

龚先生夫妇没想到,忍气吞声也无法自保,第二次冲突发生20天后,龚先生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。

“年7月3号,派出所民警从我店里把我带走,对我刑事拘留,说对方受轻伤,说我拿烤红鳝的铲铲打了他,说我要做3年牢。”龚先生表示,后来看卷宗材料才发现,沙河市公安局法医为武某做的伤情鉴定,上面有法医签字和公章。

“6月13号凌晨还在派出所做笔录,6月14号法医就给他出了鉴定结果,医院躺着哩。我看了他的伤情鉴定,他说他右手拇指骨折,上面寥寥几句话,很不详细的,他是案发后24小时之内就有了这份鉴定结果,我问民警怎么这么快,警方答复说不信的话去把鉴定结果推翻。”

年8月,一份警方盖章的案卷材料显示,年6月12日晚,双方发生打架,龚先生将武某右手拇指打伤,武某将龚先生手指咬伤。后经沙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门诊鉴定,武某损伤为轻伤。

龚先生表示,当时他也要求警方给自己做伤情鉴定未果,“我说我手指也被咬伤了啊,我当年37岁,毕竟是外地人,警方说武某打我不对,说他会赔偿我的。”

就这样,龚先生因为故意伤害被刑拘到批捕,被羁押在沙河市看守所。龚先生的妻子证实,从丈夫被刑拘后,她就不断地去找警方反映。

“我老公打没打伤对方,我心里清楚,警方的执法记录仪和店里的监控录像记录得很清楚,可以拿出来对质,但是警方不让我看。”

无奈之下,她去沙河市公安局反映情况,最后才把武某也拘了,“应该是(年)7月底对他行政拘留了10天。”

沙河市公安局年7月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,警方查明,年6月12日23时许,在沙河市十里亭路口,龚先生和武某因为客人吃饭停车产生口角,发生打架,武某将龚先生手指咬伤。以上事实由本人陈述,受害人陈述和诊断证明等证据证实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给予武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元的处罚。

龚先生表示:“我在看守所里待了57天,要求我认罪,我说把监控调出来不就一目了然了吗?警方说,反正法医鉴定对方是轻伤,就因为这个可以对我刑拘。”

案发当晚派出所的一份询问笔录显示,龚先生明确要求派出所民警查看烧烤店里的监控视频。

龚先生表示,在看守所里,办案民警让他签字,说过两天就可以出去,如果不签就得待3年。“后来复印卷宗材料才发现,我签字的那份上面有调解日期、办案人员签名和公章,但卷宗里那份和解协议书里就没有签名和日期,这10年来,我一直在追问警方,为什么这两份和解协议书会有差异。”

龚先生介绍,年11月8日,武某第三次来店里把夫妻俩打伤,“我妻子眼睛被打伤,脸部撕裂,我们要求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他的责任,但是警方没有立案,我们医药费花了4万多,从那时起彻底把我激怒,我才不断控告。”

“这几次冲突都是武某到我们店里发生的,他的目的其实就是不让我在那里做生意,他故意挖坑。”龚先生表示,因为和武某的冲突,夫妻俩在沙河十里亭租门面开烧烤店就没赚钱,“这5万元是向哥哥借的,我开店做生意才几个月,当时也欠了债,是借的钱。

年8月27日,沙河市公安局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显示,该局当日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,现因案件撤销,根据《刑诉法》相关规定,决定解除对其取保候审。

“8月27号晚上,我走出看守所,沙河市公安局最后撤案,检察院口头告诉我说,撤案的理由是证据发生变化。但我到今天为止还一直在申诉。年河北省检察院给了我一份答复函,说沙河市公安局十里亭派出所把执法记录仪和监控录像保管不当,承认这些执法记录仪和监控录像丢失,意思是说警方说没有了,问我怎么办?我反问警方是怎么丢失的,警方得考虑怎么办,得要承担不利后果,怎么问我怎么办呢?我说我是冤枉的,你们得认定为什么撤案?凭什么逮捕我?如果我犯罪了,就给我审判,法律公正地处理,撤案就不了了之,难道让我背黑锅吗?”

“检察院口头答复我说他们调查的结果是,派出所档案室发生火灾,烧毁了执法记录仪和我的监控录像。我问是谁报的警?有没有现场照片和消防救援记录?怎么样起的火?河北省检察院工作人员说不能告知我。年沙河市检察院也是这样说的,三级检察院都是这样答复的。”龚先生说。

“沙河警方最近一直在跟我沟通,说这不是错案,对方不可能给我退还5万元,大不了给我司法救助。我已经跟警方说得很明确了,警方答复说正在协调处理。”

提起这些遭遇,夫妻俩感觉很窝火。“我现在心里一肚子的火。这个案子已经困扰我10年了,只要给我补偿,我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。”

“年那起案子我左手小拇指骨折,年警方说给我司法救助3万元,再加上3万元补助,说把这几起案子打包算一起,就是想让我们离开十里亭,叫我们签息诉罢访,我跟沙河市公安局阐明,所有事情都可以签,唯独年6月12号那起案子,我一定要一个公道。”

龚先生表示:“我赔了5万元,被关了57天,我不服,赔我6万元,这合理吗?我一直在申诉,一直在控告。”

龚先生说:“我不知道已经跑了多少次河北省,晚上都睡不着,天天揪心。这10年,我为了申诉,直接经济损失不低于30万元,其中包含赔偿武某的5万元,医药费,律师费,交通费等等,还不算搭进去的时间,我就是要一个公平正义。

龚先生说:“我儿子今年22岁了,从年到年,连续3年受影响,当不成兵。因为我申诉,惊动过我们宜宾当地政府,宜宾警方也一直在跟沙河公安沟通,只有把我的事情了了,才能够彻底解决问题。”

龚先生表示:“国庆节前夕,宜宾公安还提醒我,跟我做工作,其实这个是和我们宜宾当地政府1毛钱关系没有,但对我儿子已经造成实际影响,只能是把沙河方面的事情搞清才行。”

龚先生说:“我儿子现在在老家打工,我女儿做护士,她入党,这些也都受影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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