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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城网·冀云客户端11月3日讯(记者郭洪杰)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,营造市区道路交通良好秩序,方便市民出行,改善空气质量,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规定,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决定,11月3日起,在石家庄市主城区(三环路及以内)对重型货车实施限行绕行措施。
具体通告内容如下:
一、禁止重型货车(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)通行三环路以内道路(含主路、辅路)。
二、禁止重型货车(新能源及国VI排放标准车辆除外)通行复兴大街(原新元高速石家庄北收费站至石家庄南收费站)。
三、对于确需进入市主城区的涉及应急抢险、城市民生需求、保障城市运行的重型货车,继续实行通行证管理。办理通行证途径:“石家庄公安交警”